大家好今天介绍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以下是小编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1、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3、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实地现状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
闲置土地认定:一是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超过建设用地认可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二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用地认可书未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认可书发行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建设,三是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总面积不满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者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25%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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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等等。
法律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的认定
法律分析:闲置土地的认定如下:1、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3、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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