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或旅游时
很多人都会用心挑选宾馆
而当结束一天的行程
放松身心时
却可能有人
正在窥视着你!
近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
以涉嫌非法使用窃听、
窃照专用器材罪
对在酒店非法安装隐蔽摄像头、
贩卖偷窥视频账号的
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他去宾馆开房间
只为把摄像头装在空调上
一日,付某在某聊天软件上,看到有人分享网络摄像头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购买后发现里面拍摄的是住客在宾馆房间的镜头,他在自己观看的同时,也渐渐萌生出了偷拍赚钱的想法。
于是付某从实体店里购买了网络摄像头,然后自己去宾馆开房间安装。“我把摄像头的外壳拆掉,进房间后找宾馆隐蔽和方便取电的位置,一般是安装在宾馆房间里的空调上,然后连接宾馆的无线网络,这样网络摄像头就可以远程观看房间里的情况了。”
据付某供述,他在贵州、云南、四川等多地的宾馆里安装了摄像头,然后以每个120元或130元钱在网上售卖,成交后将二维码发给“顾客”扫码观看,获利1万余元。
“帮我卖账号,
就免费给你几个号用”
柯某是付某的“顾客”之一,他从付某和他人处购买了数个账号。一次,柯某花了430元买了一个账号,可以在一个月内观看5个房间内的情况。可这个账号用了不到一个月就不能用了,于是柯某联系到了付某“维权”。
“那个账号被封了,你愿意的话帮我卖账号,我就免费给你几个号用。”在付某发出邀请后,柯某爽快答应了。于是他把上家给的视频截图通过各类社交软件进行发布,吸引他人购买。据柯某供述:“上家给我的价格是一个账号180元,时效是一个月,可以看5个房间,我卖给下家的时候在200元到240元不等。”而根据酒店档次及房间内摄像头的角度,价格会有所不同。
欠了网贷无钱可还
他从“顾客”变身“卖家”
为了扩大宣传吸引更多“顾客”,柯某在把自己购买的视频账号加价卖出后,以给予优惠为诱饵,让“顾客”帮忙宣传推广。其中一位“顾客”陈某,正巧欠了网贷无钱可还,他发现售卖偷窥视频账号来钱还挺快,于是加入了队伍,把从柯某处买的视频账号再加价卖给其他人,获利3000余元。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付某在宾馆安装摄像头对宾馆内人员进行秘密拍摄,并将监控的视频账号在网上予以贩卖,从中获利;柯某、陈某明知所售监控账号系他人非法安装在酒店内,仍予以贩卖获利,均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说法
“偷窥”视频的背后是一条非法安装、上传、共享、买卖交易的黑色产业链,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门在外
如果发现这类隐蔽的“眼睛”
请务必及时报警!
“偷窥”他人不仅挑战道德底线
也定将受到法律的严惩